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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动态 | 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和华诚成功合办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主题沙龙活动
Mon May 18 17:23:00 CST 2020 发布人:华诚小编

5月15日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华诚与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携手合作,共同举办了线上中国法沙龙暨第三十三期SOCDA沙龙活动。本期沙龙由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月琴律师担任主讲,主题为“当前经济形势下债券违约事件的处理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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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琴律师首先对我国近几年债券违约大事件进行了梳理,对债券违约原因进行了总结分析。吴律师结合新《证券法》,央行、发改委、证监会等发布的《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征求意见稿)》,对债券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区分,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受托管理人的职能进行了解读,有针对性地就债券违约情形下起诉主体的确定分享了观点

 

其次,吴律师列举了债券违约情形下违约求偿诉讼/仲裁、破产清算、债券置换、债券收益权转让、资管计划份额转让(针对资管计划)等主要法律处置方式,并辅以实例进行说明。例如,在讲到违约求偿诉讼或仲裁时,吴律师在结合案例的基础上,建议关注《募集说明书》中是否明确约定交叉违约及加速到期条款针对未约定这些条款的情形,吴律师分享了其他可采取的救济手段,提醒债券持有人应就该问题予以重视。

 

谈到债券收益权转让时,吴律师着重析了债券持有人其诉讼主体的认定资格问题,并和大家一起讨论了受让人的权利如何保障”、“能否向发行人直接主张权利”、“受让人是否须为合格投资者”等问题。

 

随后,吴律师讲到了债券违约处置的两种配套法律机制,即特定债券转让交易、结算、投资者适当性和信息披露等。在分析特定债券转让机制,吴律师总结了当前债券受让人权利保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提供了一些实用的建议。在分析债券置换机制时,吴律师提及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和疫情叠加影响,导致部分债券发行人出现资金调配计划被打乱的问题结合疫情的后续影响,以及国内市场特点等因素吴律师建议制定便捷高效的债券置换业务操作流程,从而提高违约处置效率、更好地化解金融风险。

 

最后,吴律师谈到了最近的债券发行注册制热点话题,对注册制改革进行了要点解读,对核准制与注册制主要区别作了直观对比,并简要分析了注册制发行人、中介机构及投资者等权利义务发生的变化,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临近结束时,吴律师与听众进行了互动问答,解答了听众的一些困惑和问题。本线上中国法沙龙在吸引了400余人次进入直播间听讲并参与互动,吴月琴律师的精心准备和生动讲解也获得了与会听众的一致好评。

 

本次讲座设置了免费回看,您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我们的直播间,回顾本期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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