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长三角管理人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长三角管理人队伍的积极作用,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长三角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10月19日,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江苏南京召开 “第二届长三角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圆桌会议”。
华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规划规则与行业发展委员会主任钱军亮律师,以及华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培训与对外交流委员会主任朱小苏律师出席了本次活动。
本次会议以“长三角破产管理人联动工作机制”为主题,聚焦长三角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庭外重组与(预)重整制度的实践和创新、省级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定位、职能及其制度研究、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的经验与创新、破产管理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利益冲突篇、执业保险篇、财务管理篇、档案管理篇)等前沿热点问题,以加快长三角区域破产管理人行业融合发展,推动三省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调联动,建立高水平、高效能、高维度的长三角管理人队伍,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会上,华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培训与对外交流委员会主任朱小苏律师从统一、共享、常态化三个方面作了题为《对长三角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联动的几点思考》的主题发言。
随后的“破产管理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执业保险篇”专题研讨环节,由华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规划规则与行业发展委员会主任钱军亮主持。
为充分交流长三角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和协会工作经验,共同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2023年7月30日,沪苏浙皖四地破产管理人协会首次齐聚一堂,在长三角一体化上海门户——朱家角召开了首届长三角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圆桌会议并签署《协作备忘录》。协作机制内容包括: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促进四地有关破产业务的协同合作,搭建四地管协会员互相交流学习平台;推动四地管协培训、专业活动等资源共享;共同编纂四地关于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制度文集;共同推动四地管理人特别是一级管理人指定的资质互认工作,促进四地管协会员间进行跨区域合作机制等。
本次召开的第二届长三角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圆桌会议,标志着沪苏浙皖四地管理人协会在《协作备忘录》基础上,进一步积极实践、达成共识、取得成果、共创未来。四地管协将继续真诚合作、协同联动、共建共享、携手向前,共同推进长三角管理人行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将区域化破产管理人工作发展成为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努力为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提供长三角新实践,为破产法律制度和理论提供长三角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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