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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三次审议稿)》 征询意见
Mon Jul 02 16:05:00 CST 2018 发布人:华诚小编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下称《三审稿》)进行了审议,现面向社会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7月28 日。

《三审稿》在定义“电子商务经营者”基础上,明确要求其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推销商品或服务时,应同时提供不针对消费者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搭售商品或服务,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作为默认选项。《三审稿》针对电子商务平台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等情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责任。《三审稿》还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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