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修订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完善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原则,细化自愿披露的规范要求等;二是完善定期报告制度,针对性完善上市公司董监高异议声明制度;三是细化临时报告要求,补充完善重大事件的情形,完善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四是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增加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新增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要求;五是完善监督管理措施类型,针对滥用异议声明制度专门设置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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